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优秀抗疫艺术作品评选的通知

2020-04-09T12:43:14 通知公告 0 阅读

关于推荐优秀抗疫艺术作品评选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及会员: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会文艺工作者携手并肩、各展所长,倾情投身抗击疫情的主题艺术创作。根据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组织优秀抗疫艺术作品评选的通知》(赣文旅艺字〔2020〕3 号 )我会将从各会员及会员单位新创作的抗疫作品中评选出件34件优秀抗疫艺术作品,并报送至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参加优秀抗疫艺术作品评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新创的各类艺术作品,含戏剧(戏歌)、音乐、舞蹈、美术、曲艺等,且主创人员至少有1位为江西籍,并由省内相关单位出品或制作,已在有关媒体或平台公开发布。

二、名额分配

在推荐的34件优秀艺术作品中,戏剧(戏歌)4个、音乐10首、美术作品10件、舞蹈和曲艺类作品10件。

三、评选办法 

按照各会员、会员单位报送——我会专家评审——推荐至省文旅厅评选的程序实施。

1.各会员及会员单位在416日前,将作品统一报送至我会秘书处。

2.专家评审(417—18 )。江西省文化艺术发展促进会组织专家采取审看视频、图片的方式进行评选。

3.拟推荐作品公示(418日),江西省文化艺术发展促进会将专家评审拟选定推荐的作品进行网上公示并确定最终推荐作品。

4.报送推荐(419)。将专家评审并公示的作品报送至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四、其它事项

1.各会员及会员单位于416日前,将推荐表和推荐作品报指定邮箱:jxswch@126.com。其中,戏剧(戏歌)、音乐作品报送音视频、歌词(歌谱)或剧本,美术作品报送高清图片,舞蹈和曲艺作品报送音视频。所有作品用艺术门类+作品名称命名,并按照上述艺术门类分别建立文件夹,统一压缩成一个文件报送。

2.各会员及会员单位须如实填报相关信息,确保报送作品不存在版权问题。如若涉及相关版权问题,由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3.对于最终入选的优秀作品,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制作成《艺术战 、共克时艰——2020年江西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优秀艺术作品集》(含书籍、光盘各 )寄发给相关单位和个人,供学习留存之用。

联系人:谢攀 电话:15070072783

附件:优秀抗疫艺术作品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