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文化艺术发展促进会
关于开展2026年度
新单位会员吸纳工作的通知
全省各相关文化艺术类单位:
江西省文化艺术发展促进会(以下简称“文促会”),是由江西省艺术研究院与江西省社区教育研究中心联合发起,经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批准、江西省民政厅登记注册,于2016年6月25日正式成立的面向社会、服务社会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壮大文促会会员队伍,凝聚全省文化艺术类单位力量,整合优质文化艺术资源,更好地推动我省文化艺术事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文促会桥梁纽带作用,经研究决定,现将新发展一批单位会员,望请各单位予以支持,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员类别:
企事业单位会员
二、入会条件:
1.拥护文促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遵守行业规范,积极参加和支持文促会活动,执行文促会决议,自愿申请并履行相关手续。
2.本省范围内,从事文化艺术相关领域,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誉良好、有一定行业影响力和社会责任感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文化艺术类相关单位。
3.无违法行为,未被纳入失信名单。
三、入会流程:
1.填写江西省文化艺术发展促进会单位会员登记表(详见附件)。
2.经秘书处审议通过后,在文促会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每月一次)。
四、单位会员权利:
1.享有文促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权参加文促会组织的学术研讨、艺术交流、展览展演、技能培训、行业调研等各类活动,优先获得活动参与名额及相关资源支持;
3.优先对接文促会各专业艺术委员会资源,获得艺术家指导、作品推广、合作对接等服务,助力单位自身发展;
4.有权对文促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5.参加文促会会组织的学术会议、论坛等大型活动,参加文促会各类学习、培训、调研等;
6.优先获得文促会提供的行业信息、政策解读、宣传推广等服务;
7.有权参加由文促会组织的科技和成果对接交流,推进产学研、行业与区域间的对接与合作,优先推荐参与省级及以上相关文化艺术评选、项目申报;
8.可借助文促会平台进行单位介绍、新闻宣传,发布相关科技成果及寻求技术合作信息。
9.享有文促会章程规定的其他合法权利,普通单位会员不收取任何费用,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五、单位会员义务: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承认并遵守文促会章程,执行文促会的决议,维护文促会的合法权益、声誉和形象;
3.积极履行会员义务,配合文促会完成各项工作部署;
4.积极参与文促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主动承担文促会委托的工作任务,助力我省文化艺术事业发展;
5.及时向文促会反映行业情况、工作建议和相关需求,积极参与文促会组织的行业交流与合作,共同推动行业良性发展;
6.自觉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江西地方特色文化,积极开展公益性文化艺术活动,履行社会责任;
7.遵守文促会会员管理相关规定,不得从事损害文促会及其他单位会员合法权益的活动。
六、申请时间:
全年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17307007210(微信同号)
电子邮箱:JXSWCH@yeah.net(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此邮箱,邮件主题注明“XX单位+2026年文促会会员申请”)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开区博库国际人才港
咨询时间:工作日 9:00-12:00,14:30-17:30
文促会将在单位会员中遴选会长单位、副会长单位、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热忱欢迎全省各类优秀文化艺术类单位积极报名加入,携手并肩,凝心聚力,共同推动江西省文化艺术事业繁荣发展,为建设文化强省贡献力量!
附件1:4号-关于开展2026年度新单位会员吸纳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4号- 江西省文化艺术发展促进会单位会员登记表.docx